1、国家公务员发生超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最高赔付限额以上的,且造成生活困难的,予以70%的补助;
2、符合规定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范围等规定的诊疗费用,且造成生活困难的,予以70%的补助;
3、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计算,补助限额为10万元。
4、国家公务员中的干部保健对象的医疗补助按《厦门市干部保健管理暂行规定》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