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办材料:
1、《参保人员补缴社保费申请表》(参保人员个人申请补缴);
2、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申请补缴说明(单位申请补缴);
3、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认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;
4、参保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;
5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二、办理流程:
三、办理地址及时间:
地址:市社保中心: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厅21、22号窗口
各区社保中心:【点此查阅社保经办机构地址】
时间:市社保中心:上午9:00—12:00 下午1:00—5:00;
区社保中心:冬季:上午8:00—12:00 下午2:30—5:30;
夏季:上午8:00—12:00 下午3:00—6:00
四、办理时限:
现场办结。
附件下载:
参保人员补缴2004年5月前社保费申请表.xls